了解企业整体价值评估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16-05-26
企业价值辨析
在资产评估中,对企业价值的界定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第一,资产评估揭示的是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企业作为资产评估中的一类评估对象,在评估中其价值也应该是公允价值;第二,企业是一类特殊的评估对象,其价值取决于要素资产组合的整体盈利能力,不具备现实或潜在盈利能力的企业不存在企业价值。
1.企业的价值是企业的公允价值
这不仅是由企业作为资产评估的对象所决定的,而且是由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所决定的。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服务,使交易双方对拟交易企业的价值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企业价值评估应建立在公允市场假设之上,其揭示的是企业的公允价值。
2.企业价值基于企业的盈利能力
人们创立企业或收购企业的目的不在于获得企业本身具有的物质资产或企业生产的具体产品,而在于获得企业生产利润(现金流)的能力并从中受益。因此,企业之所以能够存在价值并且能够进行交易是由于它们具有产生利润(现金流)的能力。
3.资产评估中的企业价值有别于账面价值和公司市值
企业的账面价值是一个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的会计概念,可以通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获得。由于没有考虑通货膨胀、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重要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的账面价值明显区别于资产评估中的企业价值。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股票的市场价格(市场价值之和)。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上,由于信息相对充分,市场机制相对完善,公司市值与企业价值具有一致性。中国尚处在经济转型中,证券市场既不规范,也不成熟,上市公司存在大量非流通股,因而不宜将公司流通股市值直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依据。
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即企业的资产范围。从产权的角度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应该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产权主体自身占用及经营的部分,企业产权主体所能控制的部分,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非控股公司中的投资部分。具体界定企业价值评估资产范围的依据,一是企业有关产权转让或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企业资产变动的范围;二是需要报批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评估范围为准;三是企业价值评估委托协议书中划定的范围。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
在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进行界定之后,并不能将所界定的企业的资产范围直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具体范围是指评估人员具体实施评估的资产范围,是在评估的一般范围基础上,经合理、必要的资产重组后的评估范围。因为企业价值基于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所以判断企业价值,要正确分析和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是由各类单项资产组合而成的资产综合体,这些单项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作出了不同的贡献。其中,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做出贡献、发挥作用的资产就是企业的有效资产,而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没有做出贡献,甚至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资产就是企业的无效资产。
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企业有效资产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正确揭示企业价值,就要将企业资产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正确的界定与区分,将企业的有效资产作为评估企业价值的具体资产范围。这种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前提。
在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在评估时有产权证(或产权证明)的,以产权证为准;产权证明无法证明资产的,要依据国家产权界定的有关法规进行产权界定。对于那些在评估时点产权不清的资产,应划为"待定产权资产",暂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
第二,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区分。在进行区分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对企业有效资产的判断,应以该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作出的贡献为基础,不能背离这一原则;
(2)在有效资产的贡献下形成的企业盈利能力,应是企业的正常盈利能力,由于偶然因素而形成的短期盈利及相关资产,不能作为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和划分有效资产的依据;
(3)评估人员应对企业价值进行客观揭示,如企业的出售方拟进行企业资产重组,则应以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为前提。
第三,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无效资产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进行"资产剥离",将企业的无效资产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前剥离出去,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二是在无效资产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前提下,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单独评估,并将评估值加总到企业价值评估的最终结果之中。
第四,企业出售方拟通过"填平补齐"的方法对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时,评估人员应着重判断该改进对正确揭示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就目前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该改进应主要针对由体制因素所导致的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薄弱环节。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资产剥离"还是"填平补齐",都应以企业正常的设计生产经营能力为限,不可以人为地缩小或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